文章分類Article

創業者的團隊形成-招募人才

 

當踏入創業的領域時,除了專注於市場拓展與產品創新,與員工之間的勞資關係同樣不可忽視。勞基法是每位創業者必須掌握的基本法規,它不僅保障員工的權益,也有助於企業在長期運營中保持穩定和合法。

在招募人才、訂立勞動契約以及處理員工問題時,了解勞基法的基本知識,能幫助創業者避免法律風險,提升企業的形象與員工的信任。

 

一、公司無員工時,負責人如何投保勞健保?如何選擇投保級距?

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,雇主可參加勞工保險,但若公司無雇員,負責人則不具備雇主身份,也不符合勞保條例的適用範圍。因此,在沒有員工的情況下,創業者若想投保勞保,必須選擇通過職業工會投保,而無法以自己公司名義投保。

在健保部分,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及11條規定,若創業者沒有其他投保身份(如受雇於其他公司),則必須在自己公司名下投保,而無法選擇職業工會或眷屬身份投保。

在公司尚無員工的情況下,負責人需要自行決定投保金額。根據最新規定,113年起,最低投保金額為38,200元。

 

二、五人以下公司,需要為員工投保保險嗎?

當公司開始聘用員工且人數不超過五人時,創業者仍需為員工投保一些基本保險項目。這些包括健康保險、就業保險、職業災害保險及勞工退休金,此外,也可成立勞工保險投保單位來為員工投保更多項目。

負責人和員工的投保規定:

1.負責人

若公司只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,則負責人不屬於勞保條例中的雇主身份,因此不能加保勞保。但若公司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,負責人便可被視為「雇主」,此時可以選擇是否在公司投保勞保,或繼續在職業工會投保。

如果負責人選擇將勞保投保在職業工會與公司之間的差異是,雖然費用較低,但若在職業工會投保,這筆費用無法作為公司費用抵扣;若投保於公司,則有70%的費用可以列為公司的支出。健保的規定則與前述相同。

另外投保級距也是重點之一,負責人投保的金額不得低於員工的最低投保金額。

2.員工

常見的迷思為「五人以下的公司不需要為員工投保保險」。實際上,雖然五人以下的公司不需要強制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,但仍須為員工投保其他保險項目。

 

三、五人以上公司

當員工人數達五人以上,除了上述提到的四項保險外,公司還必須遵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的規定,為員工強制投保勞工保險。此外,即便公司員工數減少至四人以下,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條規定,若公司曾參加勞工保險,仍需繼續為員工投保,無論員工數量如何變動。

 

四、二代健保

二代健保,也稱為補充保險費,自102年起實施。當公司及員工每月支付薪資總額超過某一標準時,除了繳納常規健康保險費外,還需依照規定繳納補充保險費。

◉ 公司:公司需依員工薪資總額與投保金額之差額,按照補充保險費率繳納補充保險費。

◉ 員工:若員工全年獲得的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的四倍,則需要對超過部分繳納補充保險費。

 

總結來說,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展,勞健保的投保規定會隨之增加,創業者應確保符合所有相關法規,保障員工權益,以免未來在員工請領保險給付時發生不必要的爭議。

 

馬上收聽  老闆財務大小事:https://reurl.cc/Q54bxO

 
+ TOP